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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老HR整理的50条人力资源知识,建议收藏!(一)

更新时间:2024-06-06 00:16作者:佚名


10多年老HR整理的50条人力资源知识,建议收藏!(一)

职场人除了岗位技能之外,也应掌握一些常用的人力资源知识,才能让我们在职场如鱼得水。

作为一名从业10余年的老HR,曾代表公司处理了大量人员优化、劳动争议问题,也踩过很多坑。用几天时间梳理总结了职场人需要掌握的50条常用的人力资源知识,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没有时间细看,不妨收藏,需要用时再查看。

一应聘

1.如果是骑驴找马,在没有正式发offer之前,建议不要提出离职,因为很可能还有变数,尤其是在岁末年初各公司都面临组织机构调整。

2.offer在法律上叫“要约”。发offer之后入职之前,企业可能突然告知没有人员编制等原因导致你无法入职,如确实给你造成了损失,可以跟企业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在招聘过程中如果涉及对女性、民族、地域等歧视,企业涉嫌违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4.面试不能询问个人隐私,如婚育状况等,如您不想回答可直接告知对方不方便回答。

二入职

5.入职体检不得检查乙肝五项等,如企业要求检查,可直接拒绝。

6.入职信息表不要填写虚假信息,包括工作经历、学历等,因为几乎所有的信息表都有“如有虚假、故意隐瞒信息,本人愿承担被无条件解聘之后果”等文字描述。

7.入职当天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慎重考虑。从法律法规看,其实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风险更大,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8.试用期工资一般为转正工资的80%,也有部分企业的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相同。

9.社保公积金基数为入职的月工资,如为应届毕业生,公积金可以在入职次月上,如转入则应入职当月上。

10.户籍为“农业户口”,企业可以不给员工上公积金。一般情况下,企业不会区分,会根据公司政策统一处理。

三劳动合同

1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在这未订立劳动合同的11个月内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3.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企业新入职签订3至5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劳动合同中会明确工时制度,一般会有标准工时和综合工时。综合工时是需要企业在人社局进行备案的,主要适用于销售等不适合坐班的岗位。综合工时一般情况下后期很难仲裁申请加班费。

15.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2008年之后劳动者已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新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6.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企业无法通过合同到期终止进行解除,但是如果存在“严重违纪”等情形,一样是可以直接辞退的。

17.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如企业单方不愿意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是否需要支付1倍代通知金,各地规定不同,北京地区要求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

18.如果员工已到退休年龄,且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则不论员工与企业签订的是否是劳动合同,认定为劳务关系,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会支持。

未完待续:

四、试用期

五、工资

六、调岗待岗

七、培训协议

八、辞职

九、辞退

十、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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